公司欠债不还限制措施有哪些
时间:2023-04-21 19:31:12 48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原告必须是与债务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由无关人员、组织代理。

2、被告方应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支付令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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