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合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物业条例当中,均没有涉及到:物业公司是否要求业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的内容。就是说,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事情。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的出发点有如下的考虑:
1,证明业主的身份,避免错误的情况出现,避免重复缴纳费用,或者漏缴费用。
2,个别物业公司是以收据换发票的情况,如果业主本人丢失了收据,需要证明业主身份,才可以补正规的发票。
3,物业公司强化对小区的管理。一部分业主出租房屋给社会上面的人员,物业公司需要对这部分人员的信息加以控制。保证其他业主的安全。
未签物业合同要交物业费吗
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五条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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