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发放原有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原《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受委托的街道(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机构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各地在换发时应将原证件的信息及享受政策情况、原证编号转记在新证中。换发《就业失业登记证不改变正在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审批期限,不影响其继续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新发或换发期间,劳动者可正常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河南全省现已统一为《就业失业登记证
全文2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