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处管制不得当庭释放。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五大刑罚之一。管制是刑事处罚中主要刑罚之中最轻的一种,由人民法院决定对犯罪分子不实行拘留改造,而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管制不是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而是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仍然生活在原有的社会环境中,如仍然与家人住在一起、吃饭、有工作单位、仍然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报酬、没有工作、仍然可以在原工作、买卖劳动等。监督和改革不是由监狱依法进行的,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的。管制期限不得少于三个月,但不得超过两年。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三年。犯罪分子在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况下,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领导人。执行期限届满,执行机关应当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公告解除管制,并发出解除管制通知书,恢复公民的一切权利。
法院判决后会当庭羁押吗
法院判决后不会及时羁押。因为一审宣判以后,判决书并未立即生效,因此嫌疑人被定罪还未生效,在判决后被告人还有上诉的机会,因此一审宣判后需要等到判决生效,嫌疑人才会被移交监狱。
刑事案件的构成要件:
1、刑事案件的基本要素有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等;
2、刑事案件构成犯罪的要件有犯罪客观、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四个要件。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客观方面是行为人怎样实施了该项犯罪行为,主观方面为犯罪人的主观态度。但犯罪二阶层理论认为,刑事案件主要有客观违法阶层和主观责任阶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