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时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明确了享受拆迁分房的具体事项,那么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或者户口迁移,是不影响现在落实分房的。
一、拆补协议是拆迁合同书吗
是的。现在的房屋拆迁,除了对拆迁房屋做补贴,为了能够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拆迁方还会弄个拆迁安置房。如果是要补偿及安置房的,首先需要跟拆迁方那边签订个协议书。因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都是关于安置房的问题,这种协议书是不是实质意义上的购房合同。
二、男方婚前房屋婚后变拆迁款,女方有份吗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被拆迁,分得拆迁安置房的情况。
这里又分两种情况,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采用的回迁安置方式的不同,一种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行拆一还一取得的回迁房;
这种情况应当认定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它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转化,如果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因增购面积而夫妻二人缴纳了部分费用;
这部分费用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出资,在确定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同时应当将缴纳费用的一半予以返还另一方。
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
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如果是夫妻二人缴纳部分房款购买的,二人对于增购面积均有份额;属于折抵与现款相结合的,要确定相应的比例再进行分割。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时按人头计算的,只要二人均享有了拆迁安置面积;
那么夫妻双方对于回迁房屋产权享有一定份额,而不论回迁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或是夫妻一方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赠与,应当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那么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拆迁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全文7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