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前财产婚后几年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将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前财产就一直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长期共同生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投资收入以及知识产权收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流程
婚前财产协议公证流程如下:
1.当事人准备材料: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取得产权证的购房合同、付款发票等;双方已起草协议书;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相关表格;
3.公证人检查相关信息;
4.公证人核对信息后,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婚前财产公证所需提交资料清单
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n(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n(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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