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85号)及配套政策,稳步推进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12月1日举办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培训班,对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及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要点进行详细讲解。
会议由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李-明主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张*瑞、副巡视员贾*波参加了培训班。张*瑞在讲话中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及中央驻宁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准确把握改革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政策,分步推进实施。要坚持正面宣传,充分发挥主要新闻媒体舆论引导作用,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正确解读政策,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理解、积极支持改革。要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防止误读误解和炒作,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
区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宁各有关单位,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社保经办机构负责人,自治区人社厅相关处室负责人、社保局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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