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的范畴。程序法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作为实体法的对称,不能简单地把程序法与诉讼法或者审判法相等同,因为程序法是一个大概念,既包括行政程序法、立法程序法和选举规则、议事规则等非诉讼程序法,也包括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
一、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呢
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
3.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
4.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
二、刑事诉讼有哪几个阶段
刑事诉讼有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这五个阶段: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方面的材料,依法判断并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以收集证据、缉获犯罪人等目的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享是指有控诉权的国家机关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指控的内容进行审判,以确定被告人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诉讼活动。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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