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在我国,定金和违约金都是补偿性的,而定金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都有比较相似;
如果同时适用,不仅将会给违约方强加过重的责任,而且责任后果与违约所实际造成的损失相比相差很大,也是不合理的。
贷款中介合同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可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法定违约金最高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合同的实际履行中,需要赔付的违约金超过了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减少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一)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二)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三)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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