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单独二胎证办理细则
济南单独二胎证办理细则公布7种情形界定“单独”
2016年6月15日开始,济南单独二胎生育证将可以办理。
一、申请对象独生子女具体界定为7种情形
再婚、离异等特殊情况的市民该如何界定?记者从济南市人口计生部门获悉,根据我省规定,须同时具备的适用条件及界定原则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关于独生子女的界定,适用单独两孩政策的独生子女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夫妻生育的唯一子女;无子女的夫妻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夫妻生育子女中唯一存活的,且已死亡的其他子女均未曾生育;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查找不到兄弟姐妹的;夫妻唯一子女,夫妻离婚后,一方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唯一子女,夫妻丧偶后,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又合法收养残疾儿童的原子女。
二、户籍要求夫妻有一方户籍在济就可申请
记者获悉,两种情况下夫妻可以在我市办理(或接受委托办理)生育证:女方户籍在我市的夫妻;女方户籍在外市,男方户籍在我市,女方计划生育信息属于我市管理的夫妻。
女方户籍在我市的,可由女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其中,女方户籍地与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不一致的,原则上采取委托的方式,优先由女方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单位属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受理,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女方户籍在外市,男方户籍在我市,女方计划生育信息属于我市管理的,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由女方计划生育信息管理地(男方户籍地或女方单位属地)的乡(镇、街道)受理,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同时记者获悉,为方便群众,凡是外市委托我市办理,或者我市内部县(市)区之间相互委托的,不再要求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我市委托外市办理的,按照外市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三、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四张二寸近期合照、三份《济南市生育证审批表》。
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二孩特殊情形的《申请生育证的其他证明材料》。
受理乡(镇、街道)计生办自收齐材料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初审、公示完毕,经办人签字,加盖办公章上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乡(镇、街道)计生办上报的生育证审核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我们可以知道,该项政策虽然是在就开始实施的,但是,目前为止,依旧没有普遍实行,对于不满足生育二胎条件的主体,在生育二胎时,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对于不缴纳的主体,不得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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