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释放概念
司法机关对在押的被告人宣布无罪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的行为。所以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的行为,并不需要申请书。
二、无罪释放的几种情况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上述无罪释放,与如下情况的释放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1)人民法院根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2)人民检察院根据免予起诉的决定,对在押被告人予以释放;
(3)司法机关根据情况将在押被告人改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并对其予以释放。
由此可见,其实并不存在无罪释放申请书。在不小心被冤枉关押时,千万不要灰心丧气,要坚持上诉,寻找证据,最终一定会沉冤得雪,法律会还你一个清白。如果是在关押期间收到伤害要记得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就需要书写国家赔偿申请书,受害人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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