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30天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按照公安部制定的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做下列几件事:
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去原户籍所在地以及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报失。是否登报声明,没有强制的要求,按个人情况而定。登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证做坏事你有证据免责。
身份证补办最晚多久
身份证有最长三个月的制证周期,所以最好在到期前三个月办理,那样新证办好,旧证到期,不耽误你使用。也有一个月就好的,如果你不急的话建议你办理三个月的,你只需带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到户籍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户政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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