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首先,依据我国法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是集体的,使用权是房屋所有人的。
其次,以下情形不可以继承。
第一,已办理分户,并且拥有自己的宅基地
第二,已办理分户,但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第三,本身属于违章建筑的宅基地
第四,不属于农村居民户口
第五,五保户等特殊人群的宅基地。
第六,宅基地长期闲置或房屋长久失修
第七,超出宅基地使用面积的部分
一、父母宅基地给孩子建房归谁
子女在父母宅基地建房归父母,子女可继承房屋,而据我国民法中“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应为一人所有,不可分离。也就是说,谁拥有宅基地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就归谁所有。如果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宅基地是以父母的名义申请的,那么,
宅基地使用权就是归父母的,房屋产权自然也是归父母的。
二、农村老户死了房子归谁
农村房子户主死了房子归谁,视情况而定,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依法继承。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而个人只对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当老人去世后,宅基地的所有权依旧是属于村集体的,虽然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如果不是村集体成员,已经迁出去了,也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进行修缮、翻新、重建等,等房屋倒塌以后,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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