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根据现有法律规定,此类受损房屋难以获得相应赔偿,国家、集体、组织和其他公民没有承担赔偿的义务。
一、暴雨导致停工怎么处理赔偿事项
暴雨导致停工处理赔偿事项如下: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输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业主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承担,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施工单位机械设备损坏和停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包人承担;
4、需要清理和修复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承担,但在实践中,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期顺延;
6、停工期间,承包人应要求必要的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留在施工现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如果暴雨是可排除的,未达到不可抗力水平,承包商应排除障碍,继续施工。擅自停工的,应当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发包人的相关损失。如果暴雨水浸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承包商停工是可以理解的。
二、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怎么办
一、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
1、一般来说,因为自然灾害原因使得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都应该给以重新分配。
2、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大,变相侵占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所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重新分配宅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且丧失基本居住条件的村民。对于多占的宅基地的情况,要予以纠正,即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也不应当重新分配。
二、其次,宅基地申请人家庭成员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而且这种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密切相关——房在,土地使用权在;房毁,土地使用权丧失;如果要重建、翻建、扩建,原则上需要重新申请用地或者增加申请用地。
三、车库车被淹谁负责
1、自然灾害造成的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公司应该按约定负责赔偿。像这种在地下停车场因为停车场进水而导致汽车受损,是符合车损险的理赔条件的。
2、此外,向物业公司交纳有停车费用,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此时作为汽车保管人,负有对天气变化的预报义务、损害的预见义务和及时通知义务,采取必要、合理的排险、抢险和事后补救措施的义务。如果物业公司疏于防范,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或者管理义务,导致车辆受损任。
3、同时,地下车库进水也可能和开发商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要求有关系。地下停车场一个很重要的设施就是要有足以排出一般能预见的暴雨所形成的积水灾害的排水系统。如果因为排水系统在设计之初就无法满足排水的需要,导致地下车库进水汽车受损,那么,对于已经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的车主来说,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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