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存在的潜在风险
时间:2023-06-02 11:51:17 14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无法顺利取得产权的风险

当买卖双方因交易发生争讼时由于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明显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违反了中的相关规定,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一但进入法律程序肯定会被宣布无效。而房地产交易中心是基于“阴合同”,才办理的过户手续因而基于这份合同所进行的过户行为也会被撤销。届时,买方已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但却没有取得房屋的产权,期间如再发生卖方“一房二卖”、抵押房屋或司法查封等状况后果不堪设想。

2、再次出售时承担高昂的差价税负的风险

买方往往是在卖方同意让价的条件下而配合签订“阴阳合同”的。但是买方切不可只关注眼前的利益、因为买方的角色随时可能转换成卖方。本次交易中原来的卖方做低价格后逃避了税负、但等到将来买家卖出房屋时,买家可能就要面临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买入价低,房屋出售时估值也会相应降低;二是再次卖出和买入价之间的差额较大而承担高额的个人所得税税负。

3、行政处罚的风险

房地产买卖中,买方应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契税。阴阳合同被查出后税务部门可能对偷逃契税的买方给予补缴税款、罚款等行政处罚。

4、刑事处罚的风险

根据规定如果买方偷逃的契税数额达到标准则买方可能直接被追究偷税罪的刑事责任。另外如果卖方偷逃税额达到标准则买方也有可能被作为偷税罪的共同犯罪人与卖方一同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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