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年度积分入户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含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入户指标,由市政府根据各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年度人口调控情况予以确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指标确定后,根据积分高低确定入户对象。例如:年度确定指标为1000人,则选取积分排名前1000名的对象。
公安部门将建立积分入户信息平台,提供网上申请、查询、公示等服务,实现积分入户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
每年10月31日前,申请人通过积分入户信息平台,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公安部门将申请人信息发送至相关部门和单位,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反馈审核结果。《办法规定,公安部门应根据反馈审核结果,对各区申请人的积分在区内进行排序,结合当年各区入户指标,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人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积分入户工作具体操作流程,由公安部门另行制订;申请人积分认定的具体细则,由公安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操作流程与具体细则与《办法同步实施。
温馨提醒:武汉积分落户政策已正式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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