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前损毁灭失开发商赔,交付后损毁灭失购房者赔。房屋的交付使用一般视为转移占有,开发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通知之日由购房者承担。
一、商品房交接应注意什么
商品房交付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二、怎样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交付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一般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实践中,'领钥匙'等方式可以视作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开发商有义务向买受人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包括法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与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而具体到个案中的商品房交付,就是指开发商与业主双方在进行房屋验收交接之时,开发商应当出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并按照约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三、交房延期交多久可以起诉
当发现开发商有以下延期交房行为时,购房者可以起诉维权:
1、开发商没有通知交付房屋,或者按约定期限不符合交付条件。
2、开发商通知购房人收房时,购房人认为房屋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并且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并要求赔偿开发商延期交房损失的。
3、购房人按约定收房后,又以房子不符合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责任。
其次,发现开发商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以先催告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还没交房的,那么购房者即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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