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有法定最低标准吗
(一)一般情况下,法院判决子女抚养费的数额,考虑三个方面,即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然而法律上为了避免支付子女抚养费过低,无法有效保障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发生,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规定了较为详细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给抚养费的法定标准是什么
给抚养费的法定标准如下:
一、抚养一个孩子的,抚养费按照支付方实际月收入的20%-30%计算;如果支付方没有规定收入的,则按照其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收入水平。
二、如果抚养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则抚养费支付比例最多可以提高到支付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三、如果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在上述基础上比例还可以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最新抚养费法律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的,可以适当提高比例,但是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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