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科技公司的摇篮及新经济的推进器,创业板的推出是无庸置疑的。而创业板独特的市场定位及宽松的上市标准决定了来自上市公司的风险将是创业板市场的最大风险。因此,探讨如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审计,从而减少上市公司经营与道德风险对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发挥审计对证券市场的保驾护航作用,是审计业界所面临的一大挑战,同时也是创业板市场监管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突破瓶颈确定重点内容
我国审计工作的实践证明,对于一个具体的审计领域或对象,审计重点的确定,既可以提高审计效率,又关系到审计风险的高低。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内部控制制度是其薄弱环节、业务记录披露是其特色、资产结构“无形”化是其发展趋势、盈利预测是其吸引投资的方式、关联交易是其进行信息操纵的重要手段,这几个方面将构成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计重点。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
内部控制制度审计是整个审计的基础,通过对内控的审查,可以判断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可信赖程度,从而确定审计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方式。同时,也可发现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使创业板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内控,提高源头信息的真实性。
对内控的审查评价主要着眼于以下两个方面:审查内控制度的具体标准设定是否健全,在责任控制、业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会计控制、内部审计等方面是否制定了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审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内控制度是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贯彻执行。
业务记录审计
创业板重视企业成长性,故对反映其成长性的主营业务提出了较高的披露要求,这对CPA来说是陌生的课题,同时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对CPA的知识结构也提出了挑战。
对业务记录的审计主要涉及以下内容:(1)所处行业情况,包括行业管理体制、市场容量、投入产出水平以及以上因素的发展趋势等;(2)产品的经营及市场状况,包括产品的性能、质量水平、市场开发和拓展情况、分地区的销售情况等;(3)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情况以及有无集中风险;(4)主导产品的科技含量,包括其研究开发情况、核心技术的取得方式、技术先进性等;(5)业务发展计划,包括业务发展战略、产品开发及人员扩充计划、技术研发与创新计划、市场开拓与营销网络建设计划、再融资计划等等。
无形资产审计
对于高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已代替有形资产和金融资产成为决定企业市场价值的主要因素。根据目前的法规,创业板上市公司,无形资产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以突破35%的限制,可高达70%。企业逐渐形成以无形资产为主导的资产结构,如不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审计,将会影响到审计质量。
加强对无形资产的审计可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审查上市公司是否公允、真实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尤其是对创业板市场特别强调的、代表企业主营业务能力的核心技术的审查。审查点主要有:核心技术的开发、受让、保密及其对公司业绩、未来发展的影响情况,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和技术储备力量等。另一方面是审查企业是否建立起有效的无形资产内部监督机制。审查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是否对无形资产的开发、使用、转让等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盈利预测审计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前期业绩已不再是其市场准入的决定性因素,而关键是其未来发展空间。虽然按目前规定,创业板公司的盈利预测除在申请上市时强制要求披露外,其他时候均采取自愿披露,但为展示公司的未来发展空间以吸引投资者,创业板上市公司会更趋向于披露盈利预测信息。为保证盈利预测信息的质量,加强对其审计不可忽视。
盈利预测审计不同于一般财务报表审计,它属于事前审计,更多地依赖审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审计风险较大。在主板市场上,为东北药、北京中燕等出具误导性盈利预测审核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都先后招致处罚,故CPA在进行盈利预测审计时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其审核的基本范围和内容限于:盈利预测依据的基本假设是否合理及充分披露,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正确、公允和一致,是否按确定的编制基础编制,而不能对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关联交易审计
关联交易是主板市场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操纵及盈余管理的惯用手段。创业板市场上,由于企业的规模较小,关联交易的作用将会被放大。同时由于股份全部可以上市流通,资本运营、资产重组活动会更加频繁,由此衍生的关联交易会更加复杂,上市公司利用其进行操纵的手段也会更加隐蔽,对其的审计监督也就显得格外重要。
关联交易的审计主要是对关联方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关联交易是否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做出鉴证。在审查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创业板市场对关联信息披露的要求与主板市场不同之处,如:在创业板市场,核心技术人员属于关联方,在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时要求说明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公允性的意见,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等。鉴于主板市场上关联交易审计所存在的巨大风险,对创业板关联交易的审计可采用详细审计法,即实行少量的符合性测试、大量的实质性测试。
挖掘资源联合多方力量
如前分析,创业板市场审计风险很大。同时,创业板市场不再以“上市公司自身条件为本”,而实行“信息披露为本”及“买者自负”原则,这对CPA的审计质量提出了比主板市场更高的要求。因此在审计过程中,CPA应借助多方力量来加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审计,尤其是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及同业复核。
充分利用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它是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的第一道防线。独立性较强的内部审计可以减少CPA的审计风险,为CPA提供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及财务报表审计的直接证据,从而减少CPA的审计工作量,提高审计效率。对创业板上市公司,CPA更应当充分重视及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这是因为创业板市场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更强。如在NASDAQ市场上,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由大多数独立董事组成的、与高级管理层平行的审计委员会,以此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从而减少因代理问题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香港创业板也有类似要求。根据我国目前创业板上市规则,虽然尚未明确提出设立审计委员会,但也提出了内部审计应直接向董事会负责,这相对于一般企业内部审计向总经理负责,其防护墙作用及可依赖性已大大加强。
借鉴美国同业复核制度
同业复核是美国CPA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1974、1975年,普华和安达信先后聘请了杜罗斯会计公司对其审计质量进行检查,由此揭开了同业复核的序幕,并逐渐形成一项强制性要求。197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规定,所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员必须做到:l、所有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必须由不负责该审计业务的其他合伙人加以复核后,才能出具审计报告。2、由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另一家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及会计与审计业务进行调查和评估。实践证明,同业复核在防范和控制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减少审计失误、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我国应借鉴这一做法,要求具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审核资格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同业复核制度,从而保证审计质量,减少投资者使用信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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