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自愿解散与债权保护
时间:2023-06-09 15:42:19 1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应当成立清算组而不主动成立清算组,债权的救济措施。

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时不必进行清算以外,若因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或经营期限届满而自愿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引起公司解散的事由发生后,公司应当在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通过清算程序,可以比较有效的保护公司债权人的权益

如果公司投资人为抽逃资金,应当成立清算组而不主动成立清算组,就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应当成立清算组而不主动成立清算组的,法律规定的对债权人的保护措施是,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因此债权人需要特别注意债务人公司的解散事由的发生,作好防范。

二,成立清算组后债权的救济。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债务人的清算组申报债权。

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后果是什么呢?法律规定的申报债权的的期限是不是除斥期间?

对此公司法并没有规定。

而外经贸部对外商投资企业制定的清算办法则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并不丧失获得清偿的权利,除非债务人的财产已经分配完毕。

三,清算组成员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时债权的救济。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清算组侵犯债权人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公司后注销后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要求赔偿。

全文5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债权人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自愿解散与债权保护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自愿解散与债权保护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