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离婚离婚对方不出庭要请律师吗
在展开离婚诉讼程序时,如果对方当事人未能亲自出席庭审,处理办法如下:首先,若原告未能亲自出席,法院将会对此案件做出撤诉决定。在撤诉之后的六个月之内,原告不得以相同的理由重新发起离婚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原告不在场,而被告选择提起反诉,那么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其次,若被告未能亲自出席庭审,法院将会通过公告形式告知被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即拘传。经过法院拘传后,被告仍然未能到庭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然而,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律师代理相关事务,但需注意的是,由于离婚诉讼涉及到身份关系问题,即使已经委托了律师,除了在无法表达自己意愿的特殊情况下,当事人仍须亲自出席庭审。对于那些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亲自出席庭审的人来说,他们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来解释其无法出席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当庭知道结果吗
通常而言,开庭日当天不会立即宣布判决结果,尤其对于离婚案这类特殊性质的案件更是如此,其原因在于并非夫妇二人之间仅因感觉不适或出现短暂分歧便要离婚;
从严格的法律视角分析,若法官依据夫妇二人所提供的证词及陈述发现他们之间的婚姻情感尚未达到完全破裂的程度,即便在庭审结束之后,也可能考虑再次进行双方协商以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样做不仅体谅了当事人紧绷的情绪,还避免了当场宣布判决给人带来的突如其来的冲击;
关于当庭宣判作为一项总的原则,并未强制要求所有离婚案件必须当场作出判决;而如果您有意不愿他人参与或旁观离婚案件的审理过程,那么此刻您尽可援引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条款,向法院主张对案件实行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在离婚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任何一方未能亲自出庭参与审判活动,其相应的处理方法如下:若原告主动撤销起诉,则必须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禁止以相同的依据再次提起起诉;如若被告未能到场,那么法院将公告通知被告其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还有可能采取缺席判决的做法。无论哪一方向法庭寻求援助,均可以委派代理人,但当涉及到身份证明等关键性问题时,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席。对于因身体疾病或者不可抗力因素而无法亲自出席的情况,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书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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