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事宜,若其中有一方未能切实履行相关责任,您可优先考虑以孩子的名义提起诉讼至法庭,并请求得到法律的有力支持。
此外,离婚之后,对于由某一方负责亲自抚养照料的子女而言,另一方应当承担起必要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费用的部分或者全部。
具体的费用支付比例与期限的长短,将由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如若协商无果,则将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之时向其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诉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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