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抚养费的支付条件和子女的独立生活能力与被抚养人身份的关系。已经成年的子女在失去独立生活能力后,就无法要求支付过去的抚养费,而只有当子女处于未成年人或无法独立生活的状态时,才有资格被视为被抚养人。因此,子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后,即失去了被抚养人的身份,抚养费用已经丧失追索的权能,不具备利益保护的条件。
已经成年的子女不能要求支付过去的抚养费,只有当子女处于未成年人或无法独立生活的状态时,才有资格被视为被抚养人。子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后,即失去了被抚养人的身份,此时抚养费用已经丧失追索的权能,不具备利益保护的条件。
能 否 追 索 抚 养 费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侵害。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或者生母以外的他人以收养关系为依据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若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或者生母以外的他人以收养关系为依据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人民法院将不予支持。但是,若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或者生母之间存在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或者生母承担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或者生母以外的他人以收养关系为依据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若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或者生母之间存在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纠纷,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或者生母承担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
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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