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内旅游景点参观可免费、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享受优先服务、县内公交免费搭乘、超市和餐厅提供打折优惠、影院提供六折优惠,同时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可以获得定期抚恤金,符合条件的遗属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以下是对文本部分内容的改写:
现有优待证持有者可以享受以下福利:1、在县域内旅游景点参观可享受免费门票;2、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可享受优先服务;3、县内公交免费搭乘;4、超市对持证者提供九五折优惠,餐厅、日化店等则提供九折优惠,影院则提供六折优惠。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或病故军人遗属,可以获得定期抚恤金:1、父母(抚养人)或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2、子女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残疾无生活费来源;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宁波军人抚恤金新政策
宁波军人抚恤金新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调整军人抚恤金标准:新政策将宁波军人的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使其更加符合宁波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
2. 增加遗属抚恤金:对于因军人在执行任务中牺牲的遗属,新政策规定抚恤金标准将提高10%。
3. 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新政策规定,残疾军人的抚恤金将逐步提高,以保障其生活需要。
4. 军人遗属抚恤金享受政策调整:新政策对军人遗属抚恤金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更好地保障其生活。
总体来说,宁波军人抚恤金新政策旨在提高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更好地保障其权益,同时促进宁波经济的发展。
宁波军人抚恤金新政策使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更加符合宁波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提高了遗属抚恤金的标准,使遗属的生活得到更好的保障。这一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军人的权益保障水平,促进宁波经济的发展。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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