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附加安装之保险杠损坏,保险公司通常将不予赔偿,理由在于此类保险杠为后期加装、并未投保于保单之中。保险合同中的通用条款明示,被保险人在所购保险期限内,负有为其车辆进行改装或加装等操作时,向保险公司通告以增加保险费用或解约的义务。若未能尽此义务,则于改装或加装完成后发生的任何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有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全文58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