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欺诈涉及三个金额,即欺诈损失金额、实际欺诈金额和欺诈金额。被骗损失额,是指犯罪人的欺诈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失额。实际诈骗数额,是指被骗人实际交付犯罪人的财产数额。欺诈金额是指犯罪人主观上期望达到的欺诈总金额,一般指合同标的的金额。根据司法解释,欺诈的数额应当由行为人实际欺诈的数额确定,合同标的的数额可以视为量刑情况。如果行为人签订的合同标的物为100万元,最终获得30万元,则认定犯罪金额为30万元,未获得的部分作为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当欺诈既遂与欺诈未遂并存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欺诈的数额作为定罪量刑的主要依据,并以其欺诈未遂的情节作为从重处罚的依据。因此,犯罪数额应根据实际获得的数额来确定
全文30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