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人可委托代理人参与信访,信访人对信访结果不满意可申请听证……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有关信访的三个文件——《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调解办法、听证办法、认定办法)。
可委托代理人参与调解
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不一定要“单兵上阵”。《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调解。同时,信访人提出信访调解申请,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15日内可得到信访调解机构是否受理的通知。据《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信访调解机构一般应当在信访调解受理后30日内调解完结。
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要三思而后行,因为信访调解书生效后再进行信访,信访调解机构不再受理。据介绍,《信访调解书》经双方签字送达后生效,生效信访调解书的调解意见为信访事项终结处理意见。信访人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的义务或者协议生效后又反悔的,同一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
如果你对信访结果不满意,那么请不要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悉,听证必须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
据《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我市实行信访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制度,即一个信访事项经过初级处理后,可以申请复查,复查后还可以申请复核,如果三道程序都走完了,复核意见就是最终认定的意见,此后,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将不再受理这个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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