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标准的计算方式
时间:2023-02-17 15:11:27 3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额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包括两部分——1、对误工损失的赔偿;2、造成严重后果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天数。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二)生命健康权的国家赔偿标准

1、造成身体伤害的

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该平均工资的5倍。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护理费——聘请专人进行护理的费用,前提是受害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不能完全自理。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0倍。

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

扶养的人——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未满18岁的子女,以及与公民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人。

3、造成死亡的

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20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应当支付生活费。公民死亡的,国家支付的死者生前的医疗救治费应当单独支付。

4、造成精神损害的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只要受害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的,就可以认定其名誉权、荣誉权受损。

赔偿的方式应当在不良影响所达的范围内作出。

5、造成财产损害的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予以解除。造成损坏或者灭失的,给付相应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的,给付相应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或变卖的,给付所得价款,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给付相应赔偿金。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经常性费用开支——包括水电费、房屋场地租金,仓储保管费,设备保养维护费,职工基本工资等。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几年

根据

国家赔偿法》第32条规定:"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据此,我国国家赔偿时效包括以下内容:

1、时效期间一律为两年。

2、国家赔偿时效期间不是从受害人受损害之日开始计算,也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计算。这是国家赔偿制度在时效起算方面的特色。

3、国家赔偿中存在诉讼时效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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