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婚是否需要离婚协议的问题,这里要明确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再婚的确无需提供前次离婚的相关协议,然而在办理新婚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我们仍然建议您提交法院对离婚案件做出的判决书或是调解书作为证明文件。
若前次的离婚事宜是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办理的,那么在此时段,您则需提交离婚证书以供审查。
再婚办理结婚证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两位新人应分别带来自己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以及上文提到过的离婚证明、判决书等证明文件亲自前往民政局申办;
其次,请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填写婚姻申请表格;
紧接着便是拍摄结婚照片以及进行婚前身体检查(此环节皆为自主决定);
最后将以上准备好的全部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办理结婚证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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