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倘若双亲未曾就居住使用权房屋缴纳遗嘱以示遗赠于其弟,则其他家属有权向辖区内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此类情况,当事人须遵循如下程序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首先,应向具有审理相关案件权限的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书;
其次,应当秉持诚信原则向人民法院递交继承人本人的证件,以及反映亲属之间血缘关系的证实资料,同时也需要提供被传承财产,例如房产证书或其他类型证明文件,以及证明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法律文书等在内的所有证据;在得到法庭同意的情况下,当事人需按时出席法庭审理并参与案件讨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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