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是在员工必须经过的路线和合理时间内发生,可视为工伤。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职工本人不是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在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职工本人低于次要责任,也可以认定为是工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工伤会有双赔吗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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