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倘若该购房协议并未进行正式的预售记录登记之前,购房者不幸遗失了购房合同,那么仅需要依法解除剩余的所有相关合同,然后重新签署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便可;
其次,假如购房者在预售登记完成之后,且在办理银行贷款之前才发现购房合同不慎遗失,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在当地权威报刊上刊登相关公告声明合同已经作废。满三个月期限后,购房者应前往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有的已签订合同,随后再重新签署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