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地址
太原市小店区坞城南路50号,山西省政务服务中心(A座2层)14号窗口
二、太原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太原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按照不予受理、补正告知、受理三种情况作出处理,并出具书面凭证;
2.审查: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依法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3.决定:根据审查意见,依照法定条件和标准作出许可(同意)或不予许可(同意)的决定
4.办结:按照法定要求,向申请人送达决定
四、太原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
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2.《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六)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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