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地址
日照市青岛路518号国际博览中心D座日照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二、日照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三、日照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条件
丢失或损坏护士执业证书的
四、日照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材料
1.补办证书申请
2.身份证
3.本人半年内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五、日照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办理依据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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