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以付钱为生效条件。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自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所谓实践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一、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有什么区别
根据合同成立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外,是否还要其他现实给付为标准,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知识有哪些
1、民间借贷合同效力问题;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2、利率问题:高利贷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3、利息问题,贷款人要想收取利息,必须对利息作出明确的约定,否则,按无息处理;4、有担保人的借贷,应提交保证文书及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和保证人有能力担保的证明。
三、合同《诺成性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买卖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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