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土地被征收时,是会有补偿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死亡赔偿金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但农民死亡后,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就不再有补偿了。
一、砖窑拆除补偿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年产值倍数或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怎么解读
一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的解读为农村的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的宅基地,一户就是根据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作为依据,并且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能超出当地政府所规定的面积。另外,国家对于一户多宅也做了明确的处理办法,对一户一宅以外多占用的宅基地,不能进行确权登记,多占的宅基地按非法占地处理。
一、农村房子继承办理流程如下:
1、农村房屋办理继承时需要去房屋所在地的中国公证处办理,先继承再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就可以了,要注意携带好相关证件材料;
2、想要继承农村房屋,继承人户口必须在本村,属于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而且本身符合申请宅基地使用的条件,父母的房屋是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的;
3、如果继承人本身户口是在本村,是本村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自己已经拥有宅基地和房屋的,父母的房屋是不能继承的,在父母亡故的情况下父母的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或者政府收回的;
4、关于宅基地被收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如何处理的问题,有两种选择,一个是子女可以把房屋卖给符合条件的人;还有一个是子女如果不卖的话可以自己用,但是房屋不能进行翻新扩建等一系列建设性操作,等房屋不能居住时,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
二、宅基地的赔偿标准如下: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总的来说,户一宅基地政策一户的解读为农村的村民一户只可以拥有一处的宅基地,一户就是根据农户的户籍管理的户口作为依据,并且宅基地的占地面积不能超出当地政府所规定的面积。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三、关于农村修路破坏祖坟的赔偿
因修路导致征占居民祖坟土地的,按照土地征用的相关标准给予补偿,但也应本着尊重社会公德和中华传统风俗,适当给予精神补偿。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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