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首先由当事人申请,随后医学会接受申请,医学会通知双方当事人陈述意见和理由,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医学会将在45天内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书。
该如何进行医疗事故调解
进行医疗事故调解首先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医疗调解委员会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调解时,双方当事人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但医疗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最高额度各地不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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