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另一方没有赡养义务。
一、上门女婿有继承权吗?
上门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但是不包括儿媳和女婿。
二、丈夫去世后儿媳妇还有赡养老公婆的义务吗
丈夫去世后,女方没有义务赡养男方的父母。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去法院起诉子女支付抚养费等权利。按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包括以下几种人:
1、老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
2、跟老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因此,儿媳不属于法定的赡养人,没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不过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事实上协助义务只适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旦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协助赡养义务也会自动解除。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具体如下:(一)配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四)兄弟姐妹。(五)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启动继承。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另有约定外,一般应均等继承遗产。不存在多分或少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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