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简称院校)在校学生
办理材料
必备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选择材料:
(一)新生户口迁移:
省内院校录取省外户籍新生、省外院校招生本省户籍新生持录取通知书
(二)在校生退学、转学户口迁移:
持学校批准文件或已签批完整的《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
(三)学校毕业生持毕业证、报到证
(四)毕业生毕业之日起3年内户口迁移持:
1、以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2、户口迁移证
3、报到证
4、毕业证书
办理流程
派出所受理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
全市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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