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
选择“户口迁移”。
1、选择办理户口迁移的农业户口性质学生,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性质一律转为“非农业”。
2、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附:南宁办理迁移公安派出所
南宁市公安局2891060怡宾路8号
兴宁公安分局2816104北宁街69号
青秀公安分局5888090古城路4号
西乡塘公安分局3850565荔园路10号
江南公安分局4824272江南路西二里6号
良庆公安分局4512799金象大道3号
邕宁公安分局4712326红星路6号
南湖公安分局5525277厢竹大道13号(管辖南湖埌东片区)
青秀山公安分局5508505青秀路18号(管辖青秀山风景区)
高新公安分局3846296火炬路1号(管辖广西大学高新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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