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开车发生事故需要赔偿对方损失时:
(1)如果未成年人有独立的财产,可以先以其本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2)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3)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能力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但这不等于说只有年满18周岁的人才能理解机动车具有的高度危险性;
事实上,由于机动车的普及化,一般而言,十五六岁以上的孩子都能意识到机动车的危险性,因此有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可能。
但是即使侵权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监护人也应对其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一、在不予处罚的违法事实中监护人有何责任
如果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无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了违法行为,首先应当要求监护人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管理和教育,增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进行监护的责任心;
其次对于被监护人实施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受害人给予适当赔偿;
同时对于不合格的监护人根据被监护人的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撤销其监护的资格。
二、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来赔偿?
精神病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来赔偿。如果该精神病人自己拥有财产,则以他本人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作监护人的除外。精神病人未经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侵害人自称有精神病,则应由其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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