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两种,分别是:
1、未曾缴纳社保
2、现在正在就业中。
此时,你需要看看自己是否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若是符合,可以尝试再次申请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若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那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的。
失业保险停保怎么办理
失业保险停保办理的方法如下:
1、单位在员工离职当月及时去办理社保减员,用人单位做减员后该员工社保自然就停了;
2、如果当地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就在网上先申报减员,把减员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
3、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1)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停领相关证明材料重新就业证明原件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2)办理流程:当事人到就近社保窗口申请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3)办理地点:社保基金管理分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分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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