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延期交房的维权有效期定为三年。购房者应从双方预定的交房日期开始,在三年内就逾期交房的赔偿事宜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若在此期间内已向开发商主张过上述权益,那么新的诉讼时效将从主张之日起重新计算,同样为期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