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偿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时间:2023-03-12 21:23:23 37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第二、在催告债权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

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一、公司清算怎样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有剩余财产的,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子公司清算名下的地怎么处理

子公司清算时,子公司名下的地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可以通过转让等的方式折现,折现所得用于清偿债务,清偿债务后有剩余的,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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