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中心教职工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校外教育活动正常有序进行,给广大青少年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校外天地,特制定安全工作责任书如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护培训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培训学员。
2、因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重大过失及违犯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而造成培训学员伤害事故,由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事故责任。
3、要适时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加强课堂管理,规范课堂秩序。
4、教师上课,做到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学生情况不明缺课者,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相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培训学员请假制度。
5、培训人员在中心上课与课间安全专业教师负责,课间活动,教师要组织学员有序活动,防止学员打闹,造成意外伤害事故。
6、培训期间,发现学员有病,应及时治疗并与家长联系,
7、教师在组织活动时,要对学生健康了解清楚,禁止患有心脏等器质性疾病的学员参加大型文艺活动。
8、教职工在中心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员,有义务制止,如视若不见,置若罔闻,发生事故,负连带责任。
9、教职工在自己工作范围、负责区域、时段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如工作不力,认识教育不到位,组织管理混乱,渎职或失职,发生安全问题,后果自负。
10、本责任书教职工与中心相签,一式两份,各执一份,责任书后签字之日生效,本责任书长期有效。
责任人:中心教职工___________
校外活动中心代表:__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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