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山东德州市科技局获悉,为鼓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提高德州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德州开始开展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
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除应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需持2011年12月31日前鉴定的科技成果;省自然科学奖的项目需提交8篇2010年2月28日以前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申报省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应拥有授权发明专利,且技术成熟、整体技术应用2年以上;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要求整体技术较大规模应用2年以上,其中省科技进步奖管理科学类项目需提供至少3家县级以上党政决策部门的应用证明;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候选人应为对项目的主要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应有发明专利、论文、论著等知识产权证明支撑。(记者张志宁,通讯员邢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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