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3-04-22 17:34:03 45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单位,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

为了做好2006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部直属单位科技管理机构,中国地质学会、中国土地学会和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负责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

推荐单位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和有关规定及填写说明要求填写推荐书,并对报奖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

二、推荐指标

申报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实行限额推荐,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下达的指标推荐。

三、推荐材料

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应按照“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范围与评审标准和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申报,同时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推荐项目是按照《关于做好2006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国科[2006]30号)要求登记的科技成果,成果登记请与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

(二)请认真阅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并提供必备的附件材料及相关材料;

(三)为了实现国土资源科技奖励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内容须由“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网络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其中一份推荐书应加盖公章作为原件,并在封面左上角注明“归档材料”字样,与其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报告或正式出版的论著随推荐材料报送一份。推荐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数据库光盘一份。

申报系统将于2006年5月1日后,由国土资源部科技成果网(网址:http://kjcg.mlr.gov.cn)中下载。

(四)推荐单位应报送加盖公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二份;

(五)各种媒体宣传报道和个人信件评价不得作为评价证明;

(六)报奖项目必须是技术评价(指鉴定、评审和验收)一年以上的研究成果,未满一年或未经技术评价的项目不予受理。

四、推荐时限和报送地点

推荐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项目截止日期为2006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请报送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

五、组织评审

部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设立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负责奖励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联系单位:部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部信息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阜内大街64号(100812)

联系人:金卓、魏小彬、王芳

电话:010-66558728;传真:010-66558766

联系单位: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联系人:马岩;电话:010-66558411

国土资源部

二ΟΟ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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