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车撞人由谁担责
借用别人的车撞人由借车人承担责任。在借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并且责任属于该机动车一方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剩余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撞人了保险公司是怎么赔付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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