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拆了,使用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征收补偿款,只能跟房屋所有人进行协商,可以让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拆迁是由征收人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房屋拆迁会造成使用权灭失,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是房屋使用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可以按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中未明确表明的事宜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屋所有人赔偿他的损失。
房子遭遇强拆怎么办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强拆方属于非法的,当事人可以积极收集证据,到公安局报案。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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