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那样,中国有望成为亚洲,乃至世界最大的外资并购市场。据了解,一些跨国公司或基金在华并购的基本要求是三个必须: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一策略被称为外资并购的斩首策略。
这种高要求一方面体现了外资在中国并购的进攻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外资对当前中国并购市场的形势判断:这是一个刚刚涌现的冒险乐园,到处充满了便宜的收购对象!
对于相当一批外资来说,现在是收购中国企业的最好时机,收购价格正像中国的劳动力一样,与欧美市场相比十分廉价。在国内啤酒行业、日化行业、胶卷行业、电池行业的并购,外资都有经典的并购与出售案例。
接受跨国公司并购投资的中国国内企业,从大型案例来看多数是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其中一部分是上市公司。但是从各地规模较小的并购投资来看,被收购企业的构成具有明显的多元化特点,其中针对民营企业的并购正在明显增加。
一、跨国并购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1、给管理层、员工、供应商、客户、投资者、政府及社会大众等相关方提供一个清晰的并购战略:为什么要购买这家公司?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这家公司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公司的长远规划会是怎样的?”
2、购买方必须有良好信誉和交易记录,并以积极主动和公开透明的方式来进行交流。
3、“速战速决”。快速而扼要的谈判会让买方和卖方同时受益向目标方提供一个“一揽子计划”。除了有吸引力的交易的价格之外,还应包括其他量身定制的考虑因素,比如,负债融资、债务担保、专利权保护等。委托可靠的机构提供方案和服务,同时可以加快投资委员会的审批速度。
4、提出一个更具体细致的并购方案,通过所有可行的渠道来进行沟通。
5、尽早地让被并购企业的管理层参予交易,考虑他们的需求和退出机制,争取得到他们对并购的认可,以便获得其他相关方的支持。
6、积极开展与海外被收购方的公关沟通。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成功案例为代表,展示收购成功的蓝图。
7、详细了解当地市场的政策信息:市场的准入条件和障碍,文化和劳工组织,主要资产(例如土地,政府采购相关的销售)的利益相关者和沟通渠道,开展多渠道的沟通。
8、放慢并购后整合的进度,使得双方有更多的时间来向彼此学习、互相融合。
9、设置有效的企业文化管理体制,为双方企业的不同文化搭建桥梁。
二、境内企业境外并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向境外市场扩张,境内企业海外并购存在如下规制。
1、境内企业从事境外并购活动需要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批。根据《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规定,境外投资包括我国企业通过新设(独资、合资、合作等)、收购、兼并、参股、注资、股权置换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企业或取得既有企业所有权或管理权等权益。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需要审批,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境内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权在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其中,商务部主管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审批和非中央企业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境外投资审批,其余的境外投资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2、不予许可的境外并购。商务部有权认定不予许可境外并购,通常有如下情形: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可能导致中国政府违反所缔结的国际协定的;涉及我国禁止出口的技术和货物的;东道国政局动荡和存在重大安全问题的;与东道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或风俗相悖的;从事跨国犯罪活动的。
3、许可基本程序。企业首先应向商务部或者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商务部受理后进行法定项目的审查,并征求驻该国使领馆商务参赞意见,核准后颁发《境外投资批准证书》。
4、企业境外并购的前期报告制度。根据《企业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制度》,企业在确定境外并购意向后,须及时向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地方省级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其他企业向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报告,并由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分别向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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